发布于 2025.09.16
关于公开征求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、广大市民:
现行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》(东府〔2020〕28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自2020年11月4日开始执行,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日。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《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我局对《办法》进行修订,草拟了《办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。
公示期间,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,并说明理由,信封或邮件标题请注明“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”,请反馈意见建议的单位加盖公章、个人提倡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,以便沟通。
电子邮箱:dgzjjczjsk@dg.gov.cn。
通讯地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,邮政编码523112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.doc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9月16日
附件
1.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.doc